台灣TFDA預告訂定「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」草案

        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三條我國醫療器材定義,而依同條第二項規定:「前項醫療器材之分類、風險分級、品項、判定原則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」之授權,擬定「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」草案,全文共七條,其訂定要點如下:
一、 本辦法之法源授權依據。(草案第一條)
二、 醫療器材依據功能、用途、使用方法等及應用科別予以分類。(草案第二條)
三、 醫療器材依風險程度之分級規定。(草案第三條)
四、 醫療器材分類分級品項規定,及相關特殊情形之分級判定原則。(草案第四條)
五、 醫療器材商或民眾得請求查詢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模式,明定應備資料及繳費事項(草案第五條)
六、 未列入本辦法附表醫療器材分類分級品項之醫療器材分級規定。(草案第六條)

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newsContent.aspx?cid=5072&id=26374